文化創意產品原是指狹義的文化內容經創意設計變成有趣的產品,在提煉文化的同時兼具實用功能。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是一種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產生的以創造力為核心的新興產業,強調一種主體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個人(團隊)通過技術、創意和產業化的方式開發、營銷知識產權的行業。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包括廣播影視、動漫、音像、傳媒、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工藝與設計、雕塑、環境藝術、廣告裝潢、服裝設計、軟件和計算機服務等方面的創意群體。
據統計,全世界文創經濟每天能創造超過220億美元產值,并以5%以上的速度遞增,在一些發達國家增長的速度更快,美國達到14%,英國為12%。中國從“十一五”規劃開始,就明確提出了將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新興服務業著力發展。
以上是國內關于文創產業比較正式的闡釋,其實對于如何界定“文化創意產業”,現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沒有明確的定義,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世界各地人們眼中,文創作品究竟“長”什么樣。
說到文創產業不能不提英國,因為第一個提出“文創產業”概念的國家正是英國。英國的文化創意產業能夠全球領跑,其中一大秘訣就在于——讓“文創”成為了生活的一部分!
看看下面這個“恐龍主題高爾夫”,你能想象在侏羅紀時代打高爾夫是個什么樣的體驗嗎?這就是英國人的文創產品,感興趣的話不妨去倫敦的“恐龍迷你高爾夫冒險樂園”感受一下,體驗一下最受英國人民喜愛的文創代表作。
還有舉世聞名的“鬼屋”,倫敦的地牢鬼屋號稱是世界上最陰森恐怖的著名景點,它真實地再現了中世紀時期倫敦歷史中黑暗凄慘的一面。鬼屋可是英國人民引以為傲的“文創”作品,據說在新鮮刺激的氛圍下可以更好的學習英國甚至歐洲大陸的歷史知識和文化背景。
英國人擅于將古靈精怪的奇思妙想融入文教、體育和旅游等服務設施中,通過極強的服務性和超低門檻讓文化創意與人們的生活緊密結合,同時不斷拓展和迎合不同層次人群的需求,讓“文創”成為了生活的一部分!
Case 1 臺灣文創
了解了充滿英倫風情的文創作品,再來看看中國臺灣,這個大陸人民眼中把“文創”玩出意境的國人聚集區。
在臺灣,通常將藝術衍生品稱為文創產品,那么藝術的衍生品包含哪些呢?別笑,真的就是這些:
這不是大家經常用到的膠帶嗎?沒錯,這就是居家旅行必備的膠帶。臺北故宮博物院的“藝術家們”“創造性”的把康熙皇帝的親筆手書“朕知道了”印在了膠帶上,于是普普通通的膠帶搖身一變成了大受歡迎的“文創產品”。
當大陸人民還在感慨“我國快遞年耗膠帶可繞地球400圈”再一次創造了世界奇跡的時候,臺灣人民已經讓膠帶華麗麗的變成了文創產品。
大陸的“膠帶們”是不是應該感嘆一下:為什么同樣是膠帶,當我們還在為創造了新的世界奇跡而沾沾自喜的時候,人家卻已經玩出了新的境界。
其實膠帶不用自卑,因為它并不孤單。下面這個性感的絲襪“冰山一腳”也是臺灣很著名的文創產品,當然,還有下面這把翠玉白菜傘。
Case 2 日本文創
在臺灣的十大文創品牌中,除了誠品書店以及法藍瓷,其他的不是肥皂就是大米、小吃,要么就是雨傘、膠帶,甚至絲襪。是不是覺得很顛覆?其實更顛覆的還在日本。
對于日本的文創產品,相信大多數國人都不陌生:一是“動漫”,二是“爆品”。動漫就不說了,就來說說這個“爆品”,什么是爆品呢?簡而言之就是“中國人爆買的商品”,包括原先流行的馬桶蓋、鐵壺、珍珠,以及之前的胃藥、電飯鍋、兒童用品等等。
針對中國游客的強大購買力,日本人更是專門創造了“爆買”這個新詞,如今很多國內媒體也喜歡用這個詞,實際上“爆買”本意是為了形容沒有見過什么世面,只是會見什么買什么這樣的人。是不是覺得很尷尬?國人眼中的“藝術品”竟然只是人家的日用品。
日本人用其嚴謹到刻板的藝術精神及匠人情懷,將文化、創意及科技完美的融入到日常的生活用品中去,形成了一件又一件讓國人“趨之若鶩”的“爆品”。
在這里插上幾句,中國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經濟室的主任張季風在“中日經貿關系的現狀和前景”演講中提到,2015年中國游客赴日旅游購物消費的數額達到1.4萬億日元,約占2015年日本GDP的0.3%,而日本政府公布的2015年日本GDP的增長率約為0.4%。話句話說,“2015年中國游客赴日購物數額約占日本當年GDP增長率的75%”,國人是不是該很有成就感?大家再一次創造了世界奇跡。
Case 3 美國
最后再來看看美國,美國其實是沒有“文化創意產業”的。世界第一經濟強國的美國竟然就沒有“文化創意產業”?很多人可能不會相信?擁有好萊塢、迪斯尼、蘋果、谷歌、特斯拉等等眾多知名文化、高科技企業的美國居然沒有文創產業。
可這是真的,美國確實沒有“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美國只有“版權產業”。在美國,一切創造力產生的產品都是有知識產權的,未經授權其他人不能抄襲,沒有行業限制,沒有產業局限,更沒有技術、藝術乃至專業的要求,只要含有創造力,都是“版權”。感情美國人已經把“文創”玩兒出了更高的境界:讓一切有創造力的東西都成為“文創”!
看到這里我們是不是也該反思一下,“文創”真的應該是我們眼中那個高高在上的“藝術品”嗎?文創真的應該是那個充滿所謂藝術氣息、神秘感及科技感,躺在博物館、展覽館、書房里的“高冷”陳列品嗎?
再回到臺灣的“康熙膠帶”,臺北故宮的文創產品之所以能夠獨樹一幟、風靡兩岸,主要在于其將傳統文化融入到了更多人的生活當中,將“古早味”與現代結合起來,讓人們有了一種不一樣的文化體驗。有數據顯示,臺北故宮博物院與超過90家廠商合作推出了近2400種文創商品,包括了“翠玉白菜傘”、“冰山一腳”潮襪、“富春山居圖”茶杯墊等等,單是其文創商品板塊的收入在2013年就達到了9億元新臺幣,數字直逼10億元新臺幣的故宮博物院門票收入。
我覺得這才是文創產業的本質:用創意的方式將文化及科技更好的融入到人們的生活中,來改變大家的生活品質及生活質量,讓更多的人可以感受到藝術的生活及生活的藝術。所以,真正的文創,它既不應該“高”,也不應該“上”,但是確實需要很“大”,大到可以覆蓋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文創鑒賞家”。
成都的文化市場其實一直都是非常熱鬧的,無論三圣鄉啊、紅星路啊,還是非遺產業園,都算是國內知名了。在產業規模上,根據《成都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成都的文化產業增加值將超過700億元,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比重超過6%,將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這么大的產業,如此高的聲望,但一直以來熱鬧都是屬于藝術家圈子和“高大上”“高科技”文化圈層的,直到最近幾年才開始逐漸被廣大成都人民“發現”和“認識”,但說實話,距離被大眾“接受”仍有不小的距離,距離形成自己的風格、自己的特色,還需要更多藝術之外的思考和探索。